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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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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实验学校基地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带教导师推优工作的通知

浦东新区为加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调动基地学校带教导师及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质量,特开展基地学校带教导师推优工作。现将本基地做法告知如下:

一、推优原则
    自我推荐,考评结合、客观公正、注重绩效。

二、推优对象
  1、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校担任带教见习教师学员任务的签约指导教师(包括学科带教导师和班主任带教导师);
  2、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校从事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事务工作的专项管理人员。

三、推优条件
  1、恪守师德,教风端正,为人师表,治学严谨,精于业务,具有较扎实的教育教学基础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带教实践经验;
  2、在教学组织实施上,能够按照《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等文件及本基地学校培训工作整体安排,制订科学合理的带教计划,定期组织教学实践等各项活动。并及时做好每次活动的相关档案记录,各项带教文档填写真实、齐全、规范;
  3、能够按照基地学校培训工作要点,以身作则,以良好的师德修养和礼仪规范带领见习教师参加教研组、备课组等活动,耐心指导见习教师试教和公开课,以及观评课、课后反思、作业批改、编制试卷等,并有体现带教导师检查、修改的过程性资料;
  4、能够按照《培训方案》的要求组织带教,带教指导效果好。及时查阅、督促见习教师填写《浦东新区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手册》,对见习教师的专业发展状况,及时做出细致的诊断。指导的见习教师参加区级师德征文、教学设计、课堂教学考评,以及全学年综合考核评优等活动中,至少有一项获奖;
  5、能够及时、主动与聘任学校导师取得联系,及时做好见习教师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指导。主动接受学校或上级部门对带教工作的督查与考核,并提交带教经验总结。
  6、带教结束前,对见习教师进行考核, 实事求是地对见习教师的品德操行、业务学习等做出评语。
  7、基地学校的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在区级各项检查和评比中始终保持前列,并得到本基地参训见习教师学员及带教导师一致认可的基地学校,其本项工作的专项管理人员,可以不受以上专业方面的条件限制,由学校同步予以推优上报。

四、推选时间和方法
  1、推选时间
欲参加推优评选的带教导师请于5月23日前将填写完整的《基地学校带教导师推优表》交给科研室方兴老师,同时将优秀带教事迹电子稿发到方兴老师邮箱,过时作自动放弃处理。
  2、推优步骤
 (1)自我推选:带教导师对照推优条件,认为本人符合推优条件的,填写附件《基地学校带教导师推优表》
 (2)学校相关部门根据自我推优情况,审核认定评优结果。
  3、评选数量
 (1)2013学年度签约指导教师总数的20%确定为年度基地学校优秀指导教师(含管理人员)。
 (2)2013学年度签约指导教师总数的30%确定为年度基地学校优良指导教师(含管理人员)。
  4、表彰奖励
优秀和优良的指导教师由区见习教师培训项目组进行表彰并奖励。
  5、评选用表
 (1)基地学校带教导师推优表
附:基地学校带教导师推优表
                                                        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
                                                        上海市实验学校基地
                                                            201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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