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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月校园安全检查的通知
作者:朱晶晶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8-04-023569



学校各部门:

根据市教委、浦东新区、上师大党委等上级单位下发的《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要求,落实校园安全用电,做好校园安全维稳工作,加强全体师生大安全概念意识,保障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防事故、防火灾、防失窃、防传染。按照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各校区各部门需要定期开展安全卫生自查自纠工作。

请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部门所涉及的“安全责任区域”和“安全责任要求”进行梳理和自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如无法立即整改的,请将整改跟进的措施计划填入反馈表。

请各部主任落实相关人员在4月4日下班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填写上报交部主任(自查后无任何安全隐患也须零报告),部门汇总至校务部。

让我们共同维护校园安全,请相关老师支持配合!

校长室、党委
2018年4月2日


附:填表说明

1、自查内容
① 文本制度:安全制度、应急预案等文本制度
② 防范措施:安全生产、安全保卫、防火防雷防汛、学生活动安全保障等必要防范措施
③ 设施设备:安全用气、用电、危化品管理等安全器具设施设备

2、安全责任区域
① 重点区域:请单列
② 一般区域:同类型区域可以写归纳统称

3、安全责任要求:可操作的明确的指示性要求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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