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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二季度预算执行情况排摸和2023-2025年直属单位设备类、维修类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金珉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22-05-112806

各部门:

2022年5月10日,市教委召开专题会议,布置了2022年预算二季度工作。同时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直属事业单位及学校2023年房屋、设施维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直属事业单位及学校设备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维修类和设备类项目的2023-2025入库申报和2023年出库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主要工作概述如下: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排摸调整

根据会议精神,需要进一步推进2022年度维修类、设备类项目预算精细化执行,对确需执行的项目做好预算保障,对明确无法执行的项目要做好预算调整工作。请各部相关预算项目负责人,梳理本年度预算项目执行预期后,按照如下格式反馈给校务部:项目名称、负责人、预算已执行情况、未执行部分后续的计划打算、其他需求。如无调整,也请反馈。

时间节点:各部梳理后在5月17日(周二)前完成反馈。校务部汇总后报校务会讨论是否调整及调整计划,并于5月20日(周五)前提交上报。

二、维修类项目申报

(一)申报原则

1、目前已实行市级项目库管理机制,各单位应遵循“统筹规划、科学决策、经济适用、安全优先”的原则进行2023-2025年房屋、设施维修项目规划,履行单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后,方可申报入库。非特殊情况,没有入库评审的项目不增补。

2、根据“先入库,后出库”的工作原则,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工作安排,从已入库项目清单中遴选确定2023年度实施维修项目,编制出库申报材料。原则上,以前年度已批复项目竣工后,方可申请2023年度项目出库,考虑紧迫性、安全性优先。

3、各单位应加强项目预算经费与绩效管理,树立绩效意识、体现绩效要求、编制绩效目标,结合历年维修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科学制定维修项目计划,按需进行维修项目申报。

(二)申报范围

1、各单位应根据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房屋设施使用现状和业务安排等情况制定本单位维修项目规划;涉及人身安全、影响面大、重要性强的维修项目应优先保障。

2、涉及新建、扩建的基建工程项目不在此申报范围。原则上同一栋建筑物的同一区域,维修(含装饰装修)项目距离最近一次维修时间应间隔5年以上。

(三)工作时间节点

1、5月16日(周一),各部提交维修类项目三年意向(已入库但未出库的项目不用交)和需在2023年实施的应急维修、加固的房屋维修类项目意向。校务部协调组织代建、设计团队完成相关工程专业材料。

2、5月26日(周四),校务部汇总各部意向后编制三年意向项目入库材料上报学校。

3、5月27日(周五),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三年项目入库、2023出库评审申报名单。

4、6月1日(周三),学校提交2023-2025年维修项目入库申报。

5、计划6月择期,由市教育基建中心开展2023-2025维修项目入库评审。

6、7月8日(周五),学校提交2023年限额以上维修项目出库申报。

7、计划8月择期,由市教育基建中心开展2023年出库项目评审。

三、设备类项目申报

(一)申报原则

1、遵循“总体设计、统筹规划、合理配置、规范实施、科学管理、强化约束”的原则,兼顾设备安全、节能、环保、经济、适用等要求,合规有序申报设备采购项目,确保设备综合使用效益。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教育教学任务及历年已在库的项目情况,对自身布局结构调整、功能定位等进行全面统筹,科学梳理形成2023-2025年设备类项目需求规划,经单位“三重一大”会议审议通过后申报。非特殊情况,没有入库评审的项目不增补。

2、加强项目经费预算与绩效管理,树立绩效意识,体现绩效要求,编制绩效目标,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申报、执行、监督的有机结合。经审核确认出库并已安排预算的设备类项目,原则上不得擅自更改用途、调整内容与金额。若确需调整的项目,在不改变专家核准内容的前提下,同类型单项设备调整金额不超过10%的,经单位内部决策程序通过后,报市教委和市教委装备中心备案;其他调整情况,应根据原渠道重新安排项目评审等相关工作。各单位须完成2021年设备类项目结项报告,方可申报2023年设备类项目出库评审。

3、各单位应结合年度工作规划,按照轻重缓急顺序从设备类项目库中选取2023年拟出库的项目进行申报。根据市财政预算项目库建设要求,及时进行项目评审,形成设备类项目库,应评未评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二)申报范围

1、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功能定位升级更新的设备类项目。

2、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与维修类项目配套实施的设备类项目。

(三)工作时间节点

1、5月11日(周三),布置2021年设备类项目结项报告任务。

2、5月16日(周一),各部提交设备类项目三年意向(已入库但未出库的项目不用交)和需要2023年实施的应急、保障类设备类项目意向,校务部将协助辅导进行项目材料编制。

3、5月26日(周四),各部汇总各部编制三年意向项目入库材料上报学校。

4、5月27日(周五),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三年项目入库、2023出库评审申报名单。

5、5月29日(周一),完成2021年设备类项目结项报告并提交系统。

6、6月1日(周三),学校提交2023-2025年设备类项目入库申报。

7、计划6月择期,由教育装备中心开展入库评审。

8、6月30日(周四),学校提交2023年设备类项目出库申报。

9、计划7-8月,由市教育装备中心开展出库评审。

 

上海市实验学校

校务部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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