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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作者:韩如军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23-01-105416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3 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号)的要求,市教委决定组织全市教师开展寒假教师研修活动(通知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研修相关事项

1.研修时间

2022年12月下旬至2023年2月28日。

2.研修内容

培训包括“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优秀教师典型的示范引领”、“强化对教师的关心关爱”、“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五个专题。

3.研修对象

面向全体教师。中小学、中职校、幼儿园教师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感兴趣课程资源学习。

4.研修方式

采用在线培训方式。教师可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2023 年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还可通过“智慧中小学”APP 进行学习。

5.学分衔接

中小学、中职校、幼儿园教师参与寒假教师研修获得的学时,凭电子学习证书,记入本市教师培训学分体系。本次寒假研修最多可认证6学时。

二、学校组织相关事项

1.组织保障

各单位要逐步完善教师寒假、暑假研修的常态化机制,做好寒假教师研修与计划内各类教师培训的衔接;要做好研修的组织动员,以多种方式通知、鼓励并引导每位教师研修;加强总结、梳理主要做法、工作实效,特别是推进教师发展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

2.情况反馈

各单位于2023年3月6日下午4:30前填写《浦东新区寒假教师研修活动反馈》问卷(https://www.wjx.cn/vm/PnjoZsf.aspx)

三、技术支持

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客服:4008980910

高教、职教智慧教育平台客服:4008757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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