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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十二届浦东新区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裴明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23-12-133675

 

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 2035》要求, 落实《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十四五”规 划》《上海市青少年发展 “十四五”规划》重大决策部署,根据 市教委等部门《关于开展第二十二届上海市百万青少年争创   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学校科学素质教 育,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科技创新素养,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 科学、用科学的青少年科技教育社会环境,激发青少年学生创新 意识、提升实践能力、培育科学精神,促进品学兼优、具备科学 家潜质的青少年学生脱颖而出,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夯实人才基 础。经研究决定, 区教育局、 区科经委联合开展第二十二届浦东新区青少年“ 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承办单位: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浦东新区高中(职业)与终身教育指导中心

 

浦东新区初中教育指导中心

浦东新区小学教育指导中心

浦东新区青少年科普促进会

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浦东新区  明日科技之 ”评选活动组委会,组织活动开展,并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活动具体实施。

二、参评对象

本区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在读学生, 中学组含中职校学生。

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于 2024  7 月前在本区中小学、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就读的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具有科技创新成果,成果形式为科学研究论文或发明 创造作品, 同时其创新成果必须是在 2023  2 月以后完成的。 曾经在历届  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中参评过但属二次创新的 课题成果或创新作品,需由学校出具相关说明,指明新的创新点,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方可参加评选。

(三)中学组团队参评,不能超过 3 人,且必须为同一学校。

(四)小学组团队参评,每个团队成员为 3 人,且为同一学 校的在校小学生,分低年级组(1-3 年级)和高年级组(4-5 年级),

每校各组别限报一支队伍。

三、活动要求

 一)各学校要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组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本       届评选活动的方案和计划。

 二)各学校要围绕科技创新、公共安全、人工智能、绿色环保等社会热点,

       组织有新意、有特色、有影响的科普系列活动。

(三)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本届  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推优工作。

四、评选办法

本届评选工作以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真实性为原则,注重对学生研究与创新过程的评价。小学生团队由学校组织进行网上报名,限额为80个,报满为止(见附件2)。

中学生个人或团队,通过专家书面评审和线下答辩互动结果,并参考学生所在学校评价,综合评选出第二十二届浦东新区  明日科技之星”,并择优推荐本区  明日科技之星”参加第二 十二届上海市百万青少年争创  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见附

3)。

五、表彰和奖励

本届评选活动将评选出234个(个人/团队)浦东新区中学组  明日科技之星”(市组委会根据上届成绩给出)和15个团队项 目为浦东新区小学组  明日科技之星”,并对活动中表现突出、 成绩优异的学生个人或团队代表,将在2024年浦东新区青少年科

技节开幕式上进行总结和表彰。

六、其它事项

 一)信息发布


 活动相关信息将在局域网和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网站 www.shng.cn)相关栏目发布。

 二)活动联系

联系人 1:朱莲华;联系电话:20742615

联系人 2:赵  骏;联系电话:50330507/13918221452

联系人 3:史青茹;联系电话:50330639

邮箱:pudongmingke@126.com

联系地址: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锦绣路 2769 号)E301办公室。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3  12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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