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2年春季浦东新区市级共享课程招生的通知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2-04-17 4143
4143 各位教师::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日前发布了《关于2012年春季浦东新区市级共享课程招生的通知》,将开始本学期浦东的市级共享课程招生,现将报名办法布置如下:
    教师在看清本招生通知和附件《2012年春季浦东新区市级共享课程招生计划》基础上,将欲报名的课程名称发送到方兴老师的校园邮箱进行报名。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一定要看清上课时间地点及招生范围,报名教师必须在招生范围内才可报名。
    由于本次招生课程数量少,每门课程招生人数也少,所以能报上名的教师相对于浦东庞大的教师数量可谓杯水车薪,故请欲报名的教师从速报名,一旦达到“每门课程每校限报5人,每人限报1门”的条件,师训员将及时报名,但教师同时也要做好报名落选的思想准备。
                                                        学校师训专管员
                                                           2012-4-17
               关于2012年春季浦东新区市级共享课程招生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根据本学期浦东新区市级共享课程的开班申报结果,本学期开设市级共享课程为13门。现将《2012年春季浦东新区市级共享课程招生计划》(见附件)发给你们,请各校及时安排选报课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十二五”教师职务培训对象(2015年12月31日以后退休的教师 )
    二、招生办法
    1.本次报名使用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xfyh.21shte.net)进行网上报名和录取。每门课程每校限报5人,每人限报1门,由各校师训专管员使用“团体选课报名”方式,统一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2.已被录取参加其他区开设的市级共享课程的教师,本轮不得再次报名。
    3.报名时间:2012年4月19日至2012年4月24日。
    三、学分记录
    1.本次招生课程均为市级共享课程,根据市相关要求按不同课程模块记市级学分。
    2.市级共享课程的培训要求参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市级共享课程选课指南与培训须知》等相关材料。特别提醒:培训结束后须登录平台进行课程评价,否则不记录学分。
    3.报名录取后不参加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不记录学分,并由教师个人承担培训费用。
    
    本通知招生的课程为市级共享课程,请勿与区级选修课程的报名混淆。
                                                    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教师专业培训部
                                                          2012年4月17日
附件:《2012年春季浦东新区市级共享课程招生计划》